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12-23 14:57:22 发布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关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

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 

相关交易主体:

为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放管服”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自202011日起,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建筑类工程建设项目保证金的提交,在原来只能一种形式的基础上,增加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缴纳,是现金形式还是银行保函形式,由招标人作出约定,投标人可以根据企业自身条件,自主选择银行转帐或者银行保函提交。

特此通知。

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1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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