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行政监督部门职责分工投诉渠道及联系人联系方式

发布时间: 2019-03-28 19:58:02 发布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一、 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作人员:李敏 、李青、 张峰联系方式:7223210

   监督职责:依托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现已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电子化招投标,对进场项目均按照交易平台的流程规定实施监督。

   监督对象本级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的招标人、代理公司、投标人等,主要监督项目的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等全流程。

   事项清单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的监督;

   2、开标评标活动的监督。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本级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二、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场管理科 工作人员:冯臣伟  联系电话:0394-7699800

监督职责:

   1、监督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按法定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和规定的程序招标;

   2、监督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

   3、监督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

   4、监督资格评审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推荐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等评审活动;

   5、监督招标全过程按规定要求备案;

   6、监督合同签订、备案和履行;

   7、依法实施对评标专家、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

   8、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9、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监督对象:房屋建筑和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事项清单:

   1、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按规定要求编制的监督;

   2、开标评标活动的监督。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 21 号)第七条:“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河南省房屋建筑和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法》(〔2013〕197 号)第四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省各类房屋建筑和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房屋建筑和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

三、鹿邑县财政局 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工作人员及联系方式:丁增宝、陈丽  0394-7181669

监督职责:负责对直采购人拟采取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方式确认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开标现场的监督工作、负责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准工作、负责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审核及检验复审入库工作、负责政府采购信息的公告监督工作、负责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登记工作、负责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考核和监督检查、负责处理供应商投诉工作。

   监督对象:政府采购活动及采购代理机构。

   事项清单:制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编制审核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拟定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政府采购方式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管理、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 :政府采购法

   四、鹿邑县水利局  工作人员:李磊 联系方式:0394-7223167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周口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周水基(2018)67号文件。

五、鹿邑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管理股  工作人员:张宏磊  联系方式:0394-7223157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监督依据:《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豫交规〔2019〕3号)

监督职责: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具体承担相应的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备案、开标评标活动现场行政监督和招标投标活动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行业管理工作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贯彻实施细则或实施意见;依法对招标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招标程序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工作主要包括:对招标文件、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等进行备案,对开标、抽取评标专家、评标实施现场监督;处理应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受理的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投诉。

   六、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工作人员:陈瑞、陈磊,联系方式:0394-7223210,通讯地址:鹿邑县行政服务中心北9楼919室。

   监督职责:

   1、拟订加强和规范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的政策措施,协调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行政监督;受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委托,对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综合管理和协调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3、拟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范围,根据情况对交易范围进行动态调整;

   4、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公平公正和遵约履约;

   5、协助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调查处理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举报和投诉。

   监督程序:检查、处置、公开

   时限:即办。

    七、长热线监督电话:12345。

    八、派驻纪检组监督电话:0394-7696306,邮政编码:477000,来访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中段50米路西鹿邑县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纪检监察窗口。举报网站:http://www.12388.gov.cn,举报电话:12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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