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鹿邑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水利部分)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4-17 15:05:08 发布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水利部分),已由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会以鹿发改【2017】9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鹿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资金来源省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购、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涉农资金整合项目(水利部分)

  2.2建设地点:鹿邑县杨湖口镇

  2.3招标编号:鹿采购〔2017〕0425号

  2.4工程投资:约1500万元

  2.5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6项目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共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1标段:新修田间道路及植树

2标段:新修、整修田间道路及植树

3标段:新修、整修田间道路、排水沟整修及混凝土硬化、植树

4标段:新修田间道路、排水沟整修及混凝土硬化、植树

5标段:新打、维修农用机井、新建桥涵等

6标段:潜水泵、电缆等采购及安装

7标段:本项目工程监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第1-5标段(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

1)1-5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1-5标段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且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类别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企业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前述人员须满足以下条件:1、聘用合同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与投标人至少有1年合法的工资关系;3、投标人至少为其办理1年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他有效的能够证明其为投标人人员身份的资料;

3)投标人需具有2014年2月10日以来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 6标段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水泵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和销售商投标),良好的财务状况,企业须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具有良好的信誉;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已实行三证合一,可无需单独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所投产品须具有省级及省级以上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授权委托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是指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1年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社保部门缴费证明专用章。

3.4第7标段(监理)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本工程监理工程师至少3人并提供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取得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2014年2月10 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企业2014年2月10日以来具有类似水利工程方面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的信用信息应与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开的内容相符,否则不予认可;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内容不包含资格要求中要求的其他信用信息的,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拟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主要参建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主要参建人员无在建承诺书。主要参建人员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开标后提供的不予认可;

3.7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查询时间应是本公告发布之后),经查询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8近三年(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若为新注册企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

  3.9信誉要求:要求企业无违法违纪行为,企业近三年无发生关于工程质量、安全的诉讼和仲裁情况,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

3.10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4  17日至 2017  4  21(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

 4.2报名须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参加,并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专职投标委托代理人”版块进行信用信息登记)、本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内容等资料。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逐页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水利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邑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鹿邑县卫真路中段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94-7183671

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周口市东新区昌建MOCO新世界A栋18层

联系人:李成敏

电话:0394-7998961

水行政监督部门:鹿邑县水利局

监督电话:0394-7223167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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