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省道211鹿商交界至国道311侯庄段公路改建工程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5-04 16:00:45 发布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省道211鹿商交界至国道311侯庄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鹿发改【2016】140号文件及鹿交文[2017]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资金来源申请国省资金补助,不足部分由鹿邑县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道211鹿商交界至国道311侯庄段公路改建工程

2.2项目编号:鹿采购[2017]0501

2.3总 投 资:9619.3521万元

2.4项目概况:

      鹿邑县境内,部分属于省道211公路的一部分,呈南北走向,路线全长20.332公里,起点至宋庄(K0+000-K0+720)为新建路段,宋庄至金日路(K0+720-K12+626.152)为改建路段,金日路至终点(K12+626.152-K20+141.519)为利用城市道路段。全线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共分为4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第一标段:K0+000-K3+900;

第二标段:K3+900-K12+626.152;

第三标段:K12+626.152-K16+426;

第四标段:K16+426-K20+141.519;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第一、三和四标段投人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4月1日以来,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以上的改建、新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投标人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3年4月1日以来,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完成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为2000万以上的改建、新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建造师须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且是本单位在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务合同和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的从 2016年10月1日至2017年3月31号(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从设立时起算)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须社保部门盖章}。

3.3各投标人只允许就上述标段中的两个标段投标,但一个建造师只能报一个标段。

3.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4日至 2017 5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30分至1130分,下午 1500分至 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

4.2投标人报名时需由企业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注册建造师证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信用记录截图、受托人身份证,及满足公告中施工业绩的相应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上述所需证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所需材料,报名时验原件并留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人:鹿邑县公路管理局

    址:鹿邑县311

  人:李琪

    话: 0394-7200802

代理机构:河南海华工程建设监理公司

    址:周口市交通路与工农路交叉口周口国贸1621

  人:闫会杰

    话:0394-7989022

监督单位: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394-7187182

2017年5月4日


版权所有: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7008179号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477200
技术支持:郑州信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