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项目已经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非税收入,招标人为鹿邑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鹿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装修项目;
2.2项目编号:鹿采购[2019]0402号;
2.3建设地点:鹿邑县境内;
2.4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质量要求:合格;
2.6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投资金额:约40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及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须在鹿邑县辖区内设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投标人于2019年 4月10日至2019年4月17日17:00止,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如有意愿报名需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投标人在公告期内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其后果自行承担;
4.2 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9年 4 月10日至2019年4月17日17:00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4月30日10时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file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交易中心全电子操作手册》。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鹿邑县公安局
地 址:鹿邑县行政新区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0394-7226271
招标代理机构: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18336376358
监督部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0394-7223210
版权所有: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70081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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