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紫气大道(闫沟河桥-辅仁大道)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紫气大道(闫沟河桥-辅仁大道)道路改造工程已经鹿发改[2017]191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恒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鹿邑县紫气大道(闫沟河桥-辅仁大道)道路改造工程;
2.2 采购编号:鹿采购(2019)0423;
2.3 工程概况:鹿邑县紫气大道(闫沟河桥—辅仁大道)道路设计全长3590.134m,施工长度3590.134m。本次改造对路面进行加宽处理,拆除部分人行道改造为非机动车道,武平路-真源路段人行道完好,本次对该段人行道完全利用,其余段落拆除重新铺筑人行道,机动车道面层铣刨7.5cm,重新铺筑4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3.5cm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道路两侧新建雨水管网;新建电力管道,电力管道与强电入地排管项目设计重复,本次不计算;道路两侧新设路灯,灯杆高10米,采用LED150W+90W灯头。
2.4 项目总造价:约4436万元;
2.5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7 工期要求:12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5、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在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
3.6、业绩要求: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合同额不低于4000万元的类似市政工程项目(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
3.7、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
3.8、信誉要求:
3.8.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出具承诺书);
3.8.2、投标人须应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相关主体(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的查询结果,凡被列入的,依法限制其参与投标和工程建设(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8.3、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中标单位中标后应根据招标人要求在鹿邑县内成立独立核算的子公司。
4.1、投标人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于2019年04月23日至2019年04月30日(北京时间至下午17:00分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
4.2、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4.3、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套(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04月23日至2019年04月30日(北京时间至下午17:00分止,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09时30分。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携带CA密钥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file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交易中心全电子操作手册》。
5.5、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 标 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94-7223153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诚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行署国际广场E座
联 系 人:贾先生
电 话:16692120569
监督单位: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4-7223210
版权所有: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7008179号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4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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