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阳路东段(春暖街-黄庭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谷阳路东段(春暖街-黄庭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已由鹿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为 县财政资金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谷阳路东段(春暖街-黄庭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鹿采购【2020】0191号
2.3 项目规模:道路全长568.13m,标准断面:45m=5.5m(人行道)+6.5m(非机动车道)+3m(侧分带)+15m(机动车道)+3m(侧分带)+6.5m(非机动车道)+5.5m(人行道)。
该项目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雨污水管网、绿化工程、亮化工程、中水工程、桥涵工程、景观补水工程、交通信号系统等;
2.4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 建设地点:谷阳路东段(春暖街-黄庭路)道路工程建设项目位于辅仁大道以东,急三道河以南,向东过规划龙井街,终止于规划黄庭路;
2.6 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 投资规模:约17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8年度-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成立不足3年者,据实提供);
3.4 信誉要求:(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承接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响应该要求,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响应该要求,承诺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3.5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于2020年8月21日00时00分至2020年8月28日00时00分止,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报名。
4.2 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4.3 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人民币300元整(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8月21日00时00分至2020年8月28日00时00分止
注:投标人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2020年 9 月11日10:00分。
5.2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9 月11日10:0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1 开标室。
6.3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携带CA密钥参加开标会议,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file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交易中心全电子操作手册》。
6.5 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未经发布人许可,任何人或网络不得转载,否则发布人有权追究转载者责任。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94-7221353
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
8.2招标代理机构: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9137122055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创业路绿地之窗景峰座5F020
8.3 监督单位:鹿邑县发展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394-7223210
郑州惠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 日
版权所有: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7008179号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4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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