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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28 17:02:57 发布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邑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及财政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九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鹿邑县益民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1.2工程概况:本项目新增污水处理能力20000m³/d,扩建后污水处理总规模40000m³/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粗格栅及污泥提升泵房、污泥脱水机房的设备更新改造,新扩建污水系统的建筑物,中水回用系统的新辐射中水回用管网等

1.3建设地点:位于现状益民产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北侧,同源路与农飞路交叉口西南角处,用地面积11671㎡(17.5亩

1.4招标范围:

1标段:本工程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相关服务等,该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标段:本项目设计、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1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2标段:监理。

1.6质量要求:

1标段: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深度和发包人的具体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标段:合格

1.7工期:

1标段: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

2标段:监理服务期限:本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保修期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标段:

2.1资质要求

2.1.1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2.1.2联合体投标:各方均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施工工作的一方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设计工作的一方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资质;

3)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以上资质。

2.2人员要求:

2.2.1拟派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投标人2024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2.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省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需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

2.3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其他要求

2.5.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工程总承包(EPC)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6.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数量为2家,1家负责设计工作,1家负责施工工作,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双方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6.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2.6.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2.6.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6.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方。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章。投标文件中内容要求投标人盖章的如为联合体单位投标均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即可(联合体协议书除外)

2.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2标段:

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拟派项目总监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须提供投标人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最近年度的审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的承诺函)。

2.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5其他要求

2.5.1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1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次招标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投标人须注册成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于2024年 11   2900时00分至2024年 12  5 23时59分,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3.2CA密钥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办理。

3.3投标人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以《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版本。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4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 11 29  00时00分至2024年  12 5 23时59分。

注:投标人或供应商有意愿投标者,须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否则因在公告期间未办理CA数字证书和诚信库手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和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 12  19 10时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4.3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鹿邑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file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交易中心全电子操作手册》。

4.4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4.5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会员系统,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单位:鹿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394-7699800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鹿邑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紫气大道东段1556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182389318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九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5号810号

联系人:张慧

联系方式:13683805156

3.项目联系人:张慧

联系方式:13683805156

 

2024年 11  28 

 




附件下载: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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