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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二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2-13 15:58:52 发布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利用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

资金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利用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2-12-8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113

评审日期:2023210日,本次为异地评标,(主场:鹿邑县;副场:杞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信息:

10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青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18637.09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李正瑞       证书编号: 241060802020

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阳阿乡阳阿中村 6

 

第二中标候选人:林汇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19136.33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李富江       证书编号: 241131446486

公司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北宋庄村一组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19561.48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张珂          证书编号:豫 241192048098

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

11标段:

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采取废标处理。

三、评委小组成员名单:邹涛(业主代表)、刘莹、周学正、乔瑞杰(副场:杞县)、李红旗(副场:杞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2003}87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10标段:13700元;。

五、结果公告期限及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166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人: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址:河南省鹿邑县真源大道中段

人:段先生

    话:0394-7283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河南省诚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乡河涯李村漯河港园区南办公楼6621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367342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方式:13673426304

 

 




附件下载:中标公告附件
                 中标公告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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