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示
一、项目名称:利用2021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实施工程建设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2022-12-8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月13日
评审日期:2023年2月10日,本次为异地评标,(主场:鹿邑县;副场:杞县)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中标信息:
10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青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18637.09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李正瑞 证书编号:豫 241060802020
公司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阳阿乡阳阿中村 6 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林汇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19136.33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李富江 证书编号:豫 241131446486
公司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孟寨乡北宋庄村一组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颍淮建工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019561.48元
工期:90日历天 质量: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张珂 证书编号:豫 241192048098
地址:林州市原康镇政府西院
11标段:
因报名家数不足三家,采取废标处理。
三、评委小组成员名单:邹涛(业主代表)、刘莹、周学正、乔瑞杰(副场:杞县)、李红旗(副场:杞县)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2003}87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计取,由中标供应商支付。收费金额:10标段:13700元;。
五、结果公告期限及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公示期3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法定代表人或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且质疑内容充分合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166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 购 人:鹿邑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河南省鹿邑县真源大道中段
联 系 人:段先生
电 话:0394-72839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南省诚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漯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黑龙潭乡河涯李村漯河港园区南办公楼6楼621号
联 系 人:顾先生
联系电话:136734263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先生
联系方式:1367342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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