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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建设项目2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5-31 14:02:34 发布人: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鹿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建设项目2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告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受鹿邑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鹿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告公布如下:

1.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鹿邑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中央空调建设项目2

招标编号:鹿采购【20190403 

2.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1953010:0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评标委员:王铁民、张旭华、程卫星、陈蔚建、童慧琴

3.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建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237016.00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质保期:2

项目经理:马丽     注册证书编号:豫141151521222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道南花园路东黄家庵路16   

联系方式:13253626737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万安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256965.00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质保期:2

项目经理:姬海霞      注册证书编号:豫141121312108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花园路144607   

联系方式:18638001545 

第三中标候选人: 泰源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3277716.00

工期:3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质保期:1

项目经理:冯丽云      注册证书编号:豫141161627143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881号楼7710

联系方式: 15093258791  

4.示发布媒介

本公示同时在《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和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收费金额:48555.00 元。

 

本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候选人如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件及近六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采购人:鹿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394-7533060 

 

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原胜国际1号楼B19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685888/61661999

    箱:hjjszb@126.com 

 2019531     

     

 

以下信息请勿删除:

点击下方企业名称查看通过评标委员会审查的企业诚信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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