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G311国道、S214省道(原S210)变更设置区间测速项目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2021-07-16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G311国道、S214省道(原S210)变更设置区间测速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7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1年9月1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招标范围:包括抓拍一体机、四合一生态环保补光灯、告示标志牌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供货及安装期:30日历天;
4、质量要求:合格。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项目类型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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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鹿邑县G311国道、S214省道(原S210)变更设置区间测速项目 |
中晟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B栋804 |
1798471.00 |
金额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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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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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见中标清单 |
见中标清单 |
见中标清单 |
见中标清单 |
见中标清单 |
四、评审专家名单:
杨春艳、王晶、梁进娟、王维、麻兵继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2003}875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贰万陆仟玖佰元整(¥26900)。
六、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结果公告期限
本次结果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采购代理机构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鹿邑县公安局
地 址:河南省鹿邑县西关行政新区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方式:0394-7533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1号院1幢10层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3363763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18336376358
4.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地址:鹿邑县紫气大道中段
电 话:0394-7181669
版权所有: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网站备案号:豫ICP备17008179号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紫气大道与明道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邮编:47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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