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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润恺纸业有限公司二期用电设施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1-01 13:35:00 发布人:财政厅 浏览量: 【我要打印】 【关闭】
公告内容文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鹿财竞谈-2024-49
2、采购项目名称: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润恺纸业有限公司二期用电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5、评审日期:2024年11月01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鹿财竞谈-2024-49-2-1 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河南润恺纸业有限公司二期用电设施 河南艺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鹿邑县紫气大道西段北侧108号(盛世佳苑小区) 2,779,900.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第一标段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三、评审专家名单
(副场:滑县)孟素丽 、宋立峰 、(采购人代表)汲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根据豫招协[2023]002号文等相关要求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收费金额:29,799.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鹿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有社保的正式员工为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依据法规规定,质疑函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督部门:鹿邑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电话:0394-718166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鹿邑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河南省鹿邑县宋河大道中段路西
联系人:刘亚奇
联系方式:1533389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省大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周口市川汇区工农路与交通路交叉口东周口国贸16楼
联系人:吴涛
联系方式:191439665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涛
联系方式:19143966521



附件下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11.01成交公告附件.zip
                 招标文件.pdf
                 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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